2021年3月26日至11月15日,紹興市柯橋區(qū)審計局對我單位2021年度政府投資項目工程結算進行審計,并出具了審計報告(紹柯審報〔2021〕8號)。我單位收到報告后,高度重視,對審計發(fā)現(xiàn)的問題進行了認真的分析研究,深入核查,積極落實整改。現(xiàn)按照區(qū)審計局關于向社會公告審計整改情況的要求,審計整改結果公告如下:一、關于工程造價控制不到位問題我單位已于2022年1月28日修訂印發(fā)《紹興柯橋濱海供水有限公司工程變更管理辦法(修訂)》(紹柯濱海水司〔2022〕4號),并組織相關管理人員認真學習,后續(xù)工程將嚴格執(zhí)行工程變更管理制度控制工程設計、施工變更,并采取如下措施:1.對各類估(預)算金額 2 萬元以下的工程變更聯(lián)系單由公司班子會議審議確定后實施。2.單項估(預)算金額 2 萬元(含)以上 20 萬元以下工程變更聯(lián)系單由公司班子會議審議后,報集團公司工程技術部核實經集團總經理辦公會議審核同意方可實施,單項估(預)算金額 20 萬元(含)以上工程變更聯(lián)系單須經集團公司工程技術部核實后報集團黨委會審核同意方可實施。3.如遇到工程變更情況緊急等特殊情況,由公司領導先口頭匯報集團領導,再書面遞交集團會議審核。4.各項工程變更實施后,如單項變更結算價超原提交已審核估(預)算價 20的,須報集團總經理辦公會議審核。5.工程(設計)變更聯(lián)系單單張金額超過 20 萬元(含) 的必須按紹興市柯橋區(qū)政府投資項目審核監(jiān)督實施細則相關規(guī)定報紹興市柯橋區(qū)財政局審核中心,并配合審核中心做好相關工作。二、關于進度控制不到位問題我單位已于2022年1月28日修訂印發(fā)《紹興柯橋濱海供水有限公司工程施工進度管理辦法(修訂)》(紹柯濱海水司〔2022〕5號),并組織相關管理人員認真學習,主要采取如下措施:1.確定工程進度控制目標,編制施工進度總計劃,確保工程進度主控點及工程進度目標;對施工總進度計劃目標從不同專業(yè)、不同角度進行層層分解,仔細編排,并編制工程項目施工進度控制流程及工作細則。2.審核施工單位提交的進度計劃,協(xié)助施工單位實施進度計劃,監(jiān)督施工進度,組織施工現(xiàn)場協(xié)調會、工程例會、保證工程進度順利進行。3.定期收集施工單位提交的進度報表與工程進度計劃進行對比,深入施工現(xiàn)場、跟蹤檢查工程項目的實際進展情況是否達到計劃要求,當實際進度發(fā)生偏差時,應立即采取措施趕上進度。三、關于未經初步設計批復先行開工問題我單位已于2021年12月23日修訂印發(fā)《紹興柯橋濱海供水有限公司工程項目建設管理辦法(修訂)》(紹柯濱海水司〔2021〕102號),今后我單位將嚴格按制度執(zhí)行基本建設程序。 紹興柯橋濱海供水有限公司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