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2011年度領導干部諾廉評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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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2011年度領導干部諾廉評廉工作
實施意見》的通知
集團公司各部室,企事業單位:
根據縣紀委[2011]8號文件精神,結合集團實際,現將《集團公司2011年度領導干部諾廉評廉工作的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1.集團公司2011年度領導干部諾廉評廉工作的實施意見
2.《廉政準則》之“八大禁止52個不準”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主題詞:領導干部 諾廉評廉 通知
中共紹興縣水務集團紀律檢查委員會 2011年2月23日印發
附件1:
集團公司2011年領導干部諾廉評廉工作實施意見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切實加強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工作,現就集團公司2011年領導干部諾廉評廉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中紀委六次全會精神,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拓寬監督渠道,強化監督手段,著力提高自我監督和組織監督效果,引導廣大黨員干部做廉潔從政的表率,營造風清氣正的工作環境。
二、組織領導
諾廉評廉工作由集團公司紀委統一組織,各級黨總支(支部)具體負責實施。
三、方法步驟
(一)公開承諾
集團各級領導干部要深入學習領會《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重點把握“八大禁止、52個不準”的具體要求,結合工作職能和崗位特點,提出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潔從政自我要求。召開專題公開諾廉大會,向本單位干部職工出公開承諾,并上墻公示,接受本單位干部職工的監督。
此項工作在3月15日前完成。其中集團公司“一把手”廉政承諾書面材料3月10日前報縣紀委黨風廉政建設室,集團其他領導、機關部室主要負責人、下屬公司班子成員承諾書面材料于3月15日前報集團公司紀委。
(二)公開陳述
年底前由述廉對象根據《廉政準則》要求及個人年初承諾內容,對照平時踐廉情況,認真回顧總結,并由各單位黨組織負責召開述廉大會(可與年終述職相結合),公開接受評議。集團公司“一把手”述廉報告于12月20日前報縣紀委、縣委組織部。集團其他領導、機關部室主要負責人、下屬公司班子成員述廉報告在12月25日前報集團公司紀委。
(三)公開評議
由集團公司紀委發放《領導干部廉政勤政民主測評表》進行民主測評。集團公司“一把手”民主測評情況由縣紀委、縣委組織部匯總統計;集團其他領導班子成員、機關部室主要負責人、下屬公司班子成員由集團公司紀委負責民主測評及反饋。對民主測評情況較差的領導干部,由集團公司紀委進行誡勉談話或提出組織處理意見。
四、有關要求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開展領導干部諾廉評廉工作,是加強對各級領導干部的監督管理、推進反腐倡廉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貫徹落實《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加強干部隊伍作風建設的必然要求。特別是各單位“一把手”必須高度重視,率先垂范。
2.加強領導,狠抓落實。各單位要把諾廉評廉工作作為黨風廉政建設一項重要議事日程來抓,切實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實施,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集團公司紀委將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以扎實推進領導干部諾廉評廉工作。
3.結合實際,務求實效。領導干部廉潔承諾的內容要有針對性,重點是要結合自身工作職責、崗位特點和廉政風險作出個性化承諾。各單位要根據實際,采取有效形式向干部職工公開廉政承諾和述廉報告,自覺接受監督。集團紀委將根據上級有關要求,開展“貫徹落實《廉政準則》,加強領導廉潔自律工作”專項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