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防總批復黃河洪水調度方案
in 行業新聞 by 柯橋水務
中國水利網站訊 2015年12月2日,國家防總批復了《黃河洪水調度方案》(以下簡稱本方案),要求黃河防汛抗旱總指揮部,青海、甘肅、寧夏、內蒙古、山西、陜西、河南、山東八省(區)防汛抗旱指揮部以黃河水利委員會按照職責分工,認真落實方案確定的各項任務和措施,切實做好黃河洪水調度工作,確保防洪安全。
國家防總2005年11月批復的《黃河中下游近期洪水調度方案》(國汛[2005]11號,以下簡稱原方案)實施10年來,對黃河防汛抗洪發揮了重要作用。近年來黃河防洪工程體系及防洪要求發生了許多變化,小浪底水庫進入攔沙后期,陸渾水庫完成除險加固,海勃灣、河口村水庫已基本建成,加之黃河防洪防凌調度復雜,需將防凌調度一并考慮,同時應將調度范圍由中下游擴展為全流域,原方案亟需修訂。為此,國家防總組織黃河水利委員會會同青海、甘肅、寧夏、內蒙古、山西、陜西、河南、山東八省(區)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2014年4月批復的《黃河防御洪水方案》的要求,總結近年來黃河防洪防凌調度及抗洪搶險實踐經驗,編制了本方案。
本方案包括防洪工程體系、設計洪水、洪水調度原則、防洪調度、防凌調度、洪水資源利用、調度權限、附則等方面內容。
本方案較原方案,調度范圍由中下游擴展為全流域;在防洪工程方面,增加了干流龍羊峽、劉家峽、海勃灣、萬家寨、龍口、西霞院等水庫和支流河口村水庫以及黃河干流三盛公水利樞紐以上及支流湟水流域梯級水電站,上游重點河段堤防、主要支流堤防、上中游主要河道工程,內蒙古河段應急分洪區和寧蒙河段引黃設施等方面內容;在設計洪水方面,增加了洪水特性、凌情特征和上中游重要站及區間的設計洪水指標;在洪水調度原則方面,重新確定了洪水調度原則,增加了防凌調度原則;在防洪防凌調度方面,增加了龍羊峽、劉家峽、海勃灣、萬家寨、西霞院、河口村等水庫和梯級水電站以及內蒙古河段應急分洪區、寧蒙河段引黃設施的調度運用方式,修訂了三門峽、小浪底、故縣、陸渾等水庫的調度運用方式,增加了防凌調度和洪水資源利用等方面內容,明確了防洪防凌工程的調度權限。
本方案堅持以人為本、統籌兼顧、上攔下排、兩岸分滯的洪水調度原則,充分發揮黃河流域防洪工程體系的防洪作用,將對黃河防洪防凌調度、洪水資源利用、保障流域防洪安全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
來源:中國水利網站
責任編輯:李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