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吳鴻:重視立法修正加強環境污染的懲罰力度
in 行業新聞 by 柯橋水務
全國政協委員、浙江省林業廳副廳長 吳鴻
重視立法修正加強環境污染的懲罰力度
□本站記者 李旸 劉艷飛
針對我國環境污染立法的現狀,全國政協委員、浙江省林業廳副廳長吳鴻在今年的政協提案中建議,重視立法修正加強環境污染的懲罰力度。
隨著近年全國大范圍的霧霾天氣、頻發的水污染事件,以及PM2.5的警示,吳鴻認為,社會公眾對環境污染已經由擔憂轉向恐懼,中國環境污染或已達到峰值。而目前有關環境法律法規中卻存在,法定自由刑較低,罰金刑可操作性低、威懾性不強,環境犯罪相關條款適用率較低等問題。
吳鴻在提案中指出,政府應該重視的是,不能以環境為代價換取經濟發展,應重視經濟的轉型以換取環境的改善,避免繼續走在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上,當中國經濟發展在“污染”與“治理”之間討論不休時,中國環境現狀已經觸及底線。為此,必須重視立法修正加強環境污染的懲罰力度。
他就如何修正和加強環境污染的懲罰力度提出三點建議:一是在調整定罪方面,增設環境犯罪危險犯,對于重大的環境污染案件,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相關人責任。二是在調整量刑方面,提高自由刑起點,增設資格刑,調整罰金刑幅度。三是建立環境侵權民事懲罰性賠償制度,建立環境侵權中的懲罰性賠償制度,綜合考慮被告因其行為獲得的財產、懲罰性賠償與補償性賠償之間的比率、被告的財產狀況等,確定賠償數額。
來源:中國水利網站
作者: 李旸 劉艷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