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在全國率先開征建筑施工揚塵排污費
鄺鍵
近年來,汕頭市環保局大力推行強勢環保理念,深入貫徹“依法、全面、足額”的排污費征收方針,加大排污費征收執法力度,促使全市排污費征收工作取得了新進展、有了新突破,繼2007年度取得全市排污費入庫額比2006年增長30.47%的較好成績之后,2008年全市排污費總入庫額達到5242萬元,比2007年度又增長了22.18%。排污費在污染大幅減排的形勢下逆勢上揚,建筑工程排污費的大幅增長是關鍵。其中,建筑工程揚塵排污費在全國率先開征,進展順利,成效明顯,起到較好的示范帶動作用。
排污收費增四倍、污染投訴減六成
汕頭市從2008年開始,對建筑施工工地全面開展包括廢水、噪聲、揚塵項目在內的工程排污費。全年建筑工程排污費入庫金額847萬元,比2007年增長了4倍。建筑施工工程排污費的全面開征,除了大幅增收排污費外,同時還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益,以收促管使夜間施工噪聲擾民投訴大幅度減少了六成多,建設項目環境管理進一步規范有序。
汕頭市從2007年下半年就將全面開征建筑工程排污費做為排污費擴面增收的突破口,一方面加強與審計、財政、物價、法制、建設等部門溝通,另一方面吃透政策法規,做好前期摸底測算工作,根據建筑企業的特點,對建筑施工排污申報方式、核定方式、計費方式、管理方式進行了專題研究,尋找對策,在依法的基礎上,按方便實用的原則制訂改革方案。方案一是強調建筑施工單位必須進行排污申報登記;二是允許建筑施工單位自愿選擇按實測模式或簡便模式申報排污情況;三是在建筑工程施工開始后,根據施工排污實際情況,按季核定征收排污費;四是加強建設項目環境保護驗收把關,對未在工程竣工驗收前結清所有建筑施工工程排污費,提供排污費繳訖證明的施工單位,暫緩辦理項目環境保護驗收手續。2007年10月,《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工程排污費征收管理的通知》經政府審查后,在汕頭市政府公報上刊登,開始實質性運行。
破解排污核定難題,建立收費新模式
這次改革通過破解建筑施工排污核定難,從方便中小企業排污申報入手,建立建筑施工收費新模式,實現系統聯動以收促管,以項目驗收把關促歷年漏征揚塵排污費補交。2008年4月還出臺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公路建設項目環境管理的通知》,將建筑工程排污費征收引向深入,將所有建筑工程納入排污費征收范圍,對噪聲、廢水和揚塵項目全面核定污染物排放量,計征排污費。
新制度根據國家《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中“具備監測條件的,按照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監測方法進行核定;不具備監測條件的,按照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物料衡算方法進行核定”的規定確定:建筑施工單位可自愿選擇按實測模式或簡便模式申報排污情況。選擇實測模式申報的建筑施工單位應委托有資質的環境監測站對其排污情況進行實測,環境監察機構按其申報實測數據和國家規定標準核定征收。針對大部分建筑工地規模小實測困難的特點,對選擇簡便模式申報的施工工地只需將排污基本情況申報,環境監察機構則按排污系數及行業測算值和國家規定標準定額收費。如廢水按小型企業以排放1.8噸水折1污染當量計征,揚塵以建筑及施工場地面積為基數,按全工期每平方米排放1污染當量計征,噪聲按抽測平均日間施工超標7分貝、夜間施工超標16分貝計征。簡便模式測算符合有關規定和客觀實際,更大大方便企業,受到普遍歡迎。
強化宣傳教育,加大執法力度
雖然建筑施工排放廢水、噪聲、揚塵,污染客工業觀存在,國家對廢水項目、超標噪聲和排放一般性粉塵均制訂了排污收費標準,建筑工程定額預算也有建筑施工工程排污費的合理開支,但由于原來環保部門僅征收建筑工程超標噪聲排污費,對揚塵排污費等,由于核定排放量困難,此前基本沒有征收。原征收對象主要為工業民用建筑施工單位,對公路等市政工程公共建筑施工失管,少征漏征現象比較普遍,積重難返,規范收費壓力大。
汕頭市環保局強化新制度實施的宣傳工作,將有關法規規范和文件資料編印成冊,發放到每個工地,監察人員上門做好解釋說服工作,針對項目業主、建設方、施工承包方面的不同特點,因勢利導,耐心教育曉之利害,促成相關企業守法經營,依時申報,及時交費,配合管理。新制度對夜間施工超標噪聲開征了高額排污費。違規夜間施工單位除了被處罰款外,還需交納超標噪聲排污費;對經許可夜間施工的單位,雖可免受處罰,但也需交納超標噪聲排污費。這對企業觸動很大,不少企業因此優化施工方案,壓縮工期,盡量避免夜間開工作業,從而大大減少了施工噪聲對市民的污染,達到以收促管,減少投訴的效果。在加強宣傳的前提下,環保部門加大執法力度,環境監察機構對建筑施工工地加強巡查管理,對不按規定申報、違規施工的施工單位,以及逾期不辦理驗收手續的建設項目依法處罰,促使建筑工程排污費開征工作順利進行。